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颁发证书,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认定专业
证书编号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妇产、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肾病、消化、肝病、麻醉、皮肤、小儿呼吸、小儿肾病
0119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中医血液、中医肝病、中医肾病、中医外科、中医骨科、中医妇产、中医神经内科、中医消化、中医肿瘤、中医内分泌、中医呼吸、中医心血管、中医风湿、中医耳鼻咽喉、中医儿科、中医肛肠、中医老年病(老年性痴呆)
0120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消化、烧伤、妇产、骨科、泌尿、普通外科、内分泌、神经内科、肾病、心血管、血液、肿瘤、感染、呼吸、眼科
0121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血管、血液、神经内科、肿瘤、呼吸、消化、妇产、肾病、内分泌
0122
甘肃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呼吸、消化
0123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口腔
0124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心血管、泌尿、中医脑血管
0125
浙江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浙江省
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
中医消化、中医肿瘤、中医神经内科、中医普通外科、中医内分泌、中医呼吸、中医心血管、中医妇产、中医儿科、中医耳鼻咽喉、中医风湿免疫、中医泌尿
012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400-99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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