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2年 第38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 | 认定专业 | 证书编号 |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 泌尿外科、内分泌、心血管、呼吸、普通外科 | 376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神经内科、心血管、消化、呼吸、内分泌、骨科、麻醉、妇产、儿科呼吸、肿瘤 | 377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肿瘤、中医肿瘤、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核医学)、医学影像(治疗)、麻醉 | 378 |
厦门市第一医院 | 呼吸、结核病、消化、传染、血液、肿瘤、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耳鼻咽喉科、妇科、小儿呼吸 | 379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心血管、神经内科 | 380 |
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 风湿 | 381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妇产、泌尿、医学影像(诊断、治疗)、心血管、肿瘤、神经内科、消化、感染、内分泌 | 382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 | 眼科、医学影像(核医学)、胸外科、烧伤整形 | 383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 呼吸、心血管、消化、肾病、内分泌、神经内科、肿瘤、普通外科(肝脏移植)、神经外科、骨科、耳鼻咽喉科、妇产 | 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