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2年 第64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天津市环湖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 | 认定专业 | 证书编号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医学影像(放射治疗) | 385 |
浙江省台州医院 | 骨科、心血管、神经内科、感染、肿瘤、消化、呼吸、肾病、血液、胸外科、普通外科、妇产 | 386 |
贵州省人民医院 | 妇科、骨科、呼吸、麻醉、普通外科(肝胆)、神经外科、肾病、消化、心血管、肿瘤 | 387 |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中医呼吸、中医消化、中医神经内科、中医肾病、中医妇科、中医皮肤、中医耳鼻喉、中医眼科、中医肝胆外科、中医泌尿外科 | 388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胸外科、普通外科、心血管、呼吸、神经内科、消化、肾病、肿瘤 | 389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妇科、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小儿普通外科、小儿胸心外科、小儿血液、小儿神经病学 | 390 |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 消化、肿瘤、感染(肝胆)、心血管、神经内科、麻醉、烧伤、骨科、中医消化、血液 | 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