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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传达贯彻省局关于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文件精神

 

819日上午,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局关于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中心主任张建浩主持会议。

 

    张建浩首先传达了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在试用期只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二是“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为珠三角地区,即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九市,试点期为一年。三是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企业药学人员配备必须首先符合《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只能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的补充。四是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可在其执业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辖区范围内申请增加一个执业点,未注册的执业药师可在其执业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辖区范围内最多申请二个执业点。张建浩指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旨在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人员的补充,有利于药店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更好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有利于执业药师地位和水平的提高。

 

    最后,张建浩强调,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是广东省在全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中的率先垂范,他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多点执业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好电话和在线疑难解答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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