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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4〕32号
2014年03月3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司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系人:庞亮 李一捷
  联系电话:010-88331479  88331429
  传  真:010-88363234
  电子邮件:qxjgsc@cfda.gov.cn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2014年3月31日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4〕3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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